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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增值稅攻略:怎麼算、何時繳?一生一次、一生一屋優惠稅率

發佈日期:2025-06-04
更新日期:2026-10-14
土地增值稅攻略:怎麼算、何時繳?一生一次、一生一屋優惠稅率

房屋買賣不只是建築物本身的交易,還涉及「房屋所有權」與「房屋坐落基地所有權或其持分」的移轉。由於房屋與土地適用的稅制不同,加上交易情況各異,買賣過程中可能涉及房屋稅、地價稅、土地增值稅、房地合一稅等多項稅負。

土地增值稅為賣屋必修課題,但實際上課徵內容是什麼?什麼時候需要繳納?稅額又該如何計算?本文將介紹土地增值稅的課徵時機與計算方式,並透過實際範例帶您掌握算法。更貼心整理土地增值稅節稅優惠規定,如「一生一次」、「一生一屋」及「重購退稅」,幫助您依自身條件善用適合的節稅方式,減輕稅務負擔。

土地增值稅是什麼?

土地增值稅顧名思義,是土地依法計算的漲價總數額所課徵的稅負。原則上,已規定地價的土地在發生所有權移轉時,例如買賣、贈與、交換等,會依土地的「漲價總數額」課徵土地增值稅。

簡單來說,土地增值稅課的主角是「土地」,針對土地持有期間因自然漲價而增加的價值課稅。因此,一般房屋買賣涉及房屋所坐落基地的「土地所有權或其持分移轉」,須申報土地增值稅,但不一定有應納稅額。

但因為土地增值稅著重在「土地」,所以不是只有出售房屋時才會產生。交易標的只有土地、沒有地上建築物,只要涉及應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土地所有權移轉,可能同樣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。

不過,也不是所有土地移轉的情況,都會產生土地增值稅。例如因繼承而移轉土地,以及符合特定規定的被徵收土地、公共設施保留地等,有可能符合免徵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條件。

誰要繳土地增值稅?

在一般房屋買賣中,土地屬於有償移轉,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通常是原土地所有權人,也就是房屋賣方。不過,不同的土地移轉方式,納稅義務人也有所不同:

  • 土地有償移轉:原所有權人,例如買賣、交換。

  • 土地無償移轉:取得所有權人,例如贈與、遺贈。

  • 土地設定典權:出典人。

  • 信託土地有償移轉或設定典權:受託人。

  • 信託土地歸屬:歸屬權利人。

土地增值稅怎麼算?稅額該如何計算?

土地增值稅是針對土地移轉時的「土地漲價總數額」課稅。因此,土地增值稅並不是單純以房屋或土地的實際成交價格計算。公告土地現值、地段、持有時間、土地漲價幅度,以及是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等優惠條件,都可能影響最終應納稅額。 

公告土地現值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尤其重要,公告土地現值每年 1 月 1 日可能調整,所以若案件剛好跨年度,申報時間不同,適用的公告土地現值也可能不同,繳納稅額也可能有差異。

一般用地的土地增值稅採累進稅率,簡單來說,土地相較於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的漲幅越高,超過特定級距的漲價部分所適用的稅率也越高。

本文後續段落會進一步詳細介紹土地增值稅的稅率和稅額計算方式。

土地增值稅什麼時候繳納?

土地增值稅不是每年固定期間開徵的稅務,申報和繳納期間依據在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的時間點而定。

一般土地買賣時,買賣雙方原則上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 30 日內,檢附相關文件,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。

地方稅稽徵機關收到申報資料後,會核定應納土地增值稅額並填發繳款書。納稅義務人收到土地增值稅繳納通知書後,應於 30 日內完成繳納,繳清稅款後,再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。

此外,出售房地依適用稅制不同,可能涉及「財產交易所得稅」或「房地合一稅」,也是房地所有權人出售需要負擔的稅費,前者依房地產權移轉年度的次年併同綜合所得申報,後者則於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 30 日內申報,與土地增值稅稍有不同。

土地增值稅稅率是多少?一般稅率 

依土地的使用情形,土地增值稅稅率主要可分為兩大類:

  1. 一般用地稅率

  2. 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

以下將先聚焦於一般用地稅率,說明其稅率、級距與相關優惠。

一般土地增值稅稅率與級距

一般稅率又可依土地漲價幅度分為三個級距。如前所述,土地增值幅度越大,適用的稅率級距也會越高:

級距

稅率

適用情況

第 1 級

20%

土地漲價總數額未達調整後原地價的 100% 

第 2 級

30%

土地漲價總數額達調整後原地價的 100% 以上未達 200%  

第 3 級

40%

土地漲價總數額達調整後原地價 200% 以上 

*調整後原地價:指土地的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,依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後的金額。 

*漲價倍數:土地漲價總數額 ÷ 調整後原地價總額。 

土地增值稅長期持有優惠

土地增值稅的稅率並非固定不變。若土地所有權人長期持有土地,依持有年限不同,針對超過第一級最低稅率 20% 的部分,可享有不同程度的減徵優惠:

持有年限

減徵率

20 年以上

20%

30 年以上

30%

40 年以上

40%

土地增值稅怎麼算?一般稅率計算公式與試算

一般土地增值稅計算公式

綜合一般用地的稅率級距與長期持有減徵優惠後,即可進一步計算實際應繳的土地增值稅。下表整理各稅率級距的計算公式:

一般增值稅級別

土地增值稅計算公式

第 1 級

應徵稅額 = 土地漲價總數額 × {級別稅率 − [(級別稅率 − 最低稅率) × 減徵率]}

第 2 級

應徵稅額 = 土地漲價總數額 × {級別稅率 − [(級別稅率 − 最低稅率) × 減徵率]} − 累進差額

第 3 級

*土地漲價總數額是指「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申報現值」的部分,其中「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申報現值」需按「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」進行調整。

*土地漲價總數額:申報現值總額 − 前次移轉時所申報之現值總額 × 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 − 土地改良費用。

*土地改良費用包含改良土地費用、已繳納之工程受益費、土地重劃費用,以及因土地使用變更,無償捐贈作為公共設施用地的土地公告現值總額。 

*最低稅率為一般增值稅率 20% 。

*第 2 級與第 3 級適用的累進差額不同,詳細資訊如下: 

  • 第 2 級累進差額 = 前次移轉時所申報之現值總額 × 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 × A。
    A 值依土地持有年限分為 4 級:0.1(未達 20 年)、0.08(20 年以上)、0.07(30 年以上)、0.06(40年以上) 

  • 第 3 級累進差額 = 前次移轉時所申報之現值總額 × 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 × B。
    B 值依土地持有年限分為 4 級:0.3(未達 20 年)、0.24(20 年以上)、0.21(30 年以上)、0.18(40 年以上)

一般土地增值稅試算

假設王老先生持有一塊土地長達 25 年,其申報現值總額為 5,000,000 元,前次移轉時所申報之現值總額為 1,000,000 元,假設適用公告之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為 200%,而王老先生曾繳納土地改良費 100,000 元。 

可依照以上資訊算出土地漲價總數額、漲價倍數、累進差額、應徵稅額: 

  1. 土地漲價總數額 = 5,000,000 元 − 1,000,000 元 × 200% − 100,000 元 = 2,900,000 元 

  2. 漲價倍數 = 2,900,000 ÷ (1,000,000 元 × 200%) = 1.45(適用第 2 級一般增值稅率 30%) 

  3. 累進差額 = 1,000,000 元 × 200% × 0.08 = 160,000 元 

  4. 應徵稅額 = 2,900,000 元 × {30% − [(30% − 20%) × 20%]} − 160,000 元 = 652,000 元 

由結果可知,王老先生應繳納 652,000 元的土地增值稅。

註: 本例假設土地改良費 10 萬元符合土地增值稅扣除規定,實際稅額仍應以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為準。 

如果這些數字看得暈頭轉向,也可以使用「土增稅線上試算工具」估算稅額。

土地增值稅稅率:自用住宅優惠與節稅方式

而除了「一般用地稅率」,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,在土地所有權移轉時,則可善用「一生一次」、「一生一屋」的 10% 優惠稅率。

一生一次與一生一屋皆為優惠條件:一生一次的適用條件相對寬鬆,但原則上一生僅能享有一次優惠;一生一屋的條件則較為嚴格,但符合規定者,即使已使用過一生一次優惠,仍可再次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。也因此,一生一屋可視為讓長期自住者在符合特定條件下,得以再次享有土地增值稅優惠的制度。

一生一次

符合以下條件者,即可申請一生一次土地增值稅 10% 優惠稅率:

  1. 地上建物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所有,且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已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。

  2. 房屋於出售前 1 年內,未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。

  3. 自用住宅的房屋評定現值須達所占基地公告土地現值 10%;但建築工程完成滿 1 年以上者,不受此限制。

  4. 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 3 公畝;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 7 公畝,超過部分按一般稅率課徵。

*一生一次優惠原則上以適用一次為限。

一生一屋

符合以下條件者,即可申請一生一屋土地增值稅優惠: 

  1. 已適用過一生一次土地增值稅優惠者。

  2. 出售前持有該土地 6 年以上。

  3. 出售前 5 年內,未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。

  4. 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。

  5.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,在該地連續設有戶籍滿 6 年,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 6 年。

  6. 出售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 1.5 公畝,或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 3.5 公畝。

重購退稅

重購退稅是政府提供給換屋族的節稅優惠,凡持有自用住宅房地,並且符合以下條件者,都可以辦理重購退稅:

資格條件:

  1. 2 年內買賣: 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皆適用,出售與重購土地的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期須在 2 年以內。

  2. 土地所有權人相同: 原出售土地與新購土地的所有權人須為同一人。

  3. 房屋所有權及設籍: 原出售與新購土地上的房屋,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所有,並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。

  4. 無出租或營業: 原出售土地於出售前 1 年內,未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;新購土地亦須供自用住宅使用。

  5. 重購地價條件: 新購土地地價須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已繳土地增值稅後的餘額,才能在已繳稅額範圍內申請退稅。

  6. 土地面積限制: 新購都市土地以不超過 3 公畝、非都市土地以不超過 7 公畝的部分為優惠範圍;超過部分不列入退稅計算,原出售土地則不受此面積限制。

  7. 先買後賣: 重購土地時,須已持有供自用住宅使用的土地,才符合先買後賣的適用條件。

申請與管制:

  1. 申請時效: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請求權時效原則上為 10 年。

  2. 5 年列管期: 新購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日起 5 年內,不得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。若出租、供營業使用或戶籍全戶遷出,致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,將被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。

想掌握更多重購退稅資訊,推薦閱讀:【2026重購退稅攻略】試算公式、案例、申請辦法一篇搞懂

土地增值稅怎麼申報?申報流程說明

一般土地買賣的土地增值稅申報流程,可簡單分為以下 5 個步驟:

  1. 簽訂買賣契約

  2. 申報土地移轉現值

  3. 稅捐機關核定土地增值稅

  4. 繳納土地增值稅

  5. 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

買賣雙方簽訂契約後,原則上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 30 日內,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。稅捐機關受理後,會核定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,確認適用稅率、是否符合減徵或自用住宅優惠條件後,填發繳款書。納稅義務人依照繳款書完成繳稅後,再向地政機關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。

要特別注意的是,「簽訂買賣契約」與「所有權移轉登記」通常是兩個不同的日期。簽約代表買賣雙方就交易達成約定,而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後,土地所有權移轉才會在法律上具有效力。

土地增值稅常見問題

Q:土地增值稅什麼時候申報、什麼時候繳?

土地買賣原則上應於訂約日起 30 日內申報土地移轉現值;稅捐機關核定稅額後,納稅義務人應於收到繳納通知書後 30 日內完成繳納。

Q:若超過訂約日起 30 日後才申報,會有什麼影響?

逾期申報時,原則上會以稅捐機關收件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作為申報移轉現值;若期間剛好跨年度且公告土地現值有所調整,就可能影響土地增值稅額。

Q:除了土地增值稅,賣屋還有哪些成本?

賣屋還可能涉及房地合一稅或財產交易所得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,以及房仲服務費、代書費等交易成本。

Q:贈與土地需要繳土地增值稅嗎?

原則上需要。土地無償移轉時,通常由取得所有權的受贈人負擔土地增值稅,而贈與人也可能需要繳納贈與稅。

Q:土地以贈與方式移轉,可否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?

不可以。自用住宅用地 10% 優惠稅率以土地所有權人出售符合規定的自用住宅用地為適用前提,贈與不適用此項優惠。

Q:換屋可以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嗎?

可以。出售與重購土地的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期相距不超過 2 年,且符合相關條件者,無論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,都可能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。

Q:土地增值稅和房地合一稅有什麼不同?

土地增值稅主要針對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;房地合一稅則針對房地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,出售房地時可能同時產生兩種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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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本文參考資料來源為財政部,相關稅制資訊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,或請洽信義房屋專人諮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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