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界最高規
漏水保障
保障期間內皆可申請,不限申請次數!
房屋買賣消費者最怕遇到漏水問題,但漏水卻也是最容易發生的狀況,不僅瘦了荷包,還要勞心勞力處理。信義房屋提供的漏水保障省去這些煩惱,凡交屋後六個月內發現漏水,不限屋齡及次數,只要符合保障條件即可進行修繕申請!
保障期間內皆可申請,不限申請次數!
信義房屋在預算下幫我找到又談到理想房子,買後服務也非常安心,大推!
早在民國81年,為保障房屋品質無虞,提供消費者沒有句點的房仲服務,信義房屋在當時首創漏水保固修護服務,凡透過信義仲介成交而簽定不動產買賣契約之買方,在交屋日期起算六個月內發現所購得之房屋有漏水、滲水現象,即可依制度之規定而獲得信義之保固修護,而信義更於93年將保固屋齡由20年調高為30年,113年全面擴大為無屋齡限制。
依民法規定,交屋後五年內,或交屋後發現瑕疵進行通知後半年內,賣方對買方有瑕疵擔保之義務。 另外信義房屋為加強對售後服務,提供買方交屋後半年的漏水保障服務,依漏水保障約定書的約定內容,只要滲漏原因適用漏水保障服務,則買方亦可選擇啟動漏水保障服務。
不適用。因為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,樓上住戶的房子漏水,應該由樓上住戶負責修繕,因此並不適用信義房屋漏水保障服務。
不適用。漏水保障是在交屋後買方才享有此服務,交屋前買賣方已知的屋況瑕疵,買方應依法向屋主請求修繕完成交屋或減少價金,若買方已知而放棄其主張權益,代表買方願自行承受修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