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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界首創
信義保障

產權調查制度

榮獲ISO9001國際認證

第七屆國家品質優良案例獎

信義房屋從 1989 年一路堅持製作不動產說明書,領先業界推動「先行產權調查,再進行買賣」,也就是接到屋主委託出售房屋時,要先進行產權調查並製作不動產說明書後,經紀人員才能開始進行銷售工作,因應時代及外部環境的變化,近年更新增近百項不動產說明書內容,並增進產權調查技術,將正確資訊完整並透明的提供給交易雙方參考,且不動產說明書為買賣合約之重要附件。希望透過不動產說明書完整揭露屋況等重要資訊、做到誠實告知,降低因認知落差而造成的糾紛,以確保不動產交易安全。

產權調查重點內涵

1. 交易重要資訊提供:
信義房屋產權調查重點內涵-交易重要資訊
2. 擁有豐富屋況瑕疵資料庫系統並導入AI圖像辨識:

運用特有的屋況瑕疵資料庫過濾高風險物件,並透過 AI 圖像辨識精準,迅速查核圖資,降低圖簿不符發生風險。

3. 掌握不動產資訊及市場趨勢,提供優於法令、超越客戶期待的資訊:

持續蒐集不動產最新資訊及事先洞悉客戶需求,提供優於法令規範資訊、滿足客戶知的權益。

信義房屋產權調查重點內涵-提供不動產資訊及市場趨勢資訊
房子
信義保障

產權調查制度問與答

Q:不動產說明書是什麼?

許多人會選擇『不動產經紀業』(俗稱房仲業)促成不動產交易,,促進不動產交易市場健全發展,政府特制訂『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』,並在民國88年公布施行。房仲業的中央主管機關─內政部並說明,房仲業與委託人簽訂而為了保障交易者權益契約後,應即製作不動產說明書,並經委託人及房仲業指派之不動產經紀人簽章,始可交由經紀人員向與委託交易之相對人解說,並請相對人在不動產說明書上簽章,俟於簽訂買賣契約書時,不動產說明書視為契約書內容之一部分,才能充分保障交易當事人權益。​

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3條規定:​ 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,應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。​
前項說明書提供解說前,應經委託人簽章。​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:​
雙方當事人簽訂買賣契約書時,經紀人應將不動產說明書交付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,並由相對人在不動產說明書上簽章。​
前項不動產說明書視為買賣契約書之一部分。​

另外,內政部也依照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,制訂『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。藉由該等事項之規定,使房仲業者製作不動產說明書時,就交易標的之實際現況、權利關係、契約條件等重要事項,記載於不動產說明書,讓交易資訊更透明,使買賣雙方在交易過程中皆能充分了解物件資訊,以協助當事人作成正確決定並順利完成交易程序,避免因認知落差而造成交易糾紛。​

不動產說明書,是指產權調查後的書面結果,房仲業者有調查義務,委託人(屋主)也須善盡主動告知的義務,可謂房屋的身分證。透過嚴謹的產權調查,完整記錄房屋產權調查結果,內容包含謄本、地籍圖、周邊重要環境設施、有無信託登記或權利設定負擔、是否位屬不得作為住宅使用的工業區、商業區或其他分區、是否有地籍圖重測、是否位屬山坡地、河川區域等資訊,分別就土地、成屋、預售屋,各有不同的記載內容;另不得記載房價上漲空間或預測房價上漲,以避免業者哄抬。因此,房仲業者及買賣當事人應善用不動產說明書來保護自身權益,確保不動產交易安全。

不動產說明書需經具有不動產經紀人證照之人員審核簽章,且交由委託人審閱同意並簽章後始得使用。​不動產說明書內容記載越齊全,買賣雙方風險才會越低。當部分訊息不完整或有誤,卻在交易後才得知實情,恐將發生交易糾紛,損及交易當事人及房仲業者的權益。​
Q:不動產說明書包含哪些?

各家房仲業所提供之不動產說明書內容皆不同,而信義房屋提供之不動產說明初主要需包含交易重要資訊​​

  • 標的資訊: 標的面積、建物用途、產權狀況、屋況資訊、使用現況等​
  • 環境概況:周邊重要環境設施、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圖資等
  • 交易稅費:​地價稅、增值稅等稅費計算
  • 多元圖資:地籍圖、平面圖、環境敏感區、土壤液化資訊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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